关于举办幼儿园保育员培训班的通知
局直各幼儿园、各区(镇)教管办:
为了有效提高幼儿园保育人员的职业素质,保证幼儿园的保教质量,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对目前在岗的尚未取得幼儿保育员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的幼儿保育人员或有意愿从事幼儿园保育工作的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现将培训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凡在我县幼儿园工作的、非学前教育专业毕业或未经保育职业培训的幼儿园、托儿所保育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主要为:职业道德修养、幼儿园法律法规、婴幼儿卫生保健基础、婴幼儿发展心理学基础、婴幼儿教育学基础、幼儿园保育技能、幼儿美术基础,共计 200 课时。
三、培训形式和时间安排
采取集中培训与学员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实践操作相结合的教学形式,利用暑假集中面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培训地点
海安县教师发展中心(海安职教园区内,县城高庄路 126 号)
五、培训经费
培训经费(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考核定级费等)由教育局统一支付。
六、考核发证
学员修完规定课程,参加县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全国通用的中级保育员证书。
七、报名及要求
1. 幼儿园保育人员素质关系着园所的办学质量和服务水平,是幼儿园、托儿所考核评估的重要指标之一,教育及保育人员专业是否合格,也是幼儿园、托儿所登记注册、年审的必备条件。请各幼儿园、托儿所按照上级有关幼儿园保育员配置的相关要求,根据本园、所的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培训的人员,参培人员填写好《海安县保育员培训报名表》,单位签好意见,于 2017 年 5 月 30 日前送交县教师发展中心。
2. 报名参加培训的人员准备好 2 寸照片 4 张(照片后注上姓名、所在单位)、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 张、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1 张,在开班时统一上交。
以上通知,希遵照执行。
附:海安县保育员培训班报名表。
海安县教育局
2017 年 5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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